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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章程
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第二届会员大会2005.10.29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简称“世珠联”)。
    第二条 性质 : 国际民间珠算心算教育、研究团体联合组织。
    第三条 宗旨 : 弘扬珠算文化,加强国际珠算心算教育、研究组织间友好合作,推动珠算心算教育事业发展,发挥珠算心算教育启智作用,造福人类。
    第四条 业务范围:
   (一)组织珠算心算学术交流。
   (二)制定珠算心算等级鉴定标准和 、 比赛规则,组织珠算心算等级鉴定、比赛活动。
   (三)编辑出版珠算心算学术刊物和著作,宣传、推广、普及珠算心算知识。
   (四)组织推荐评选珠算心算教学和科研优秀成果,表彰对发展珠算心算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五条 在中国北京设秘书处。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由团体会员组成。凡经所在国家或地区注册登记的珠算心算协会或教学、研究团体,均可申请加入本会。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有多个珠算心算团体参加本会。会员分为理事会员和非理事会员。理事会员包括: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后来入会的全国 家 性或地区性的珠算心算协会和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一个加入本会的珠算心算教育或研究团体;其他珠算心算教育和研究团体为非理事会员。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条件和程序 :
   (一)承认本会的章程。
   (二)提交入会申请书。
   (三)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发给会员证书。
    第八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会员大会。
   (二)理事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理事会员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珠算心算学术交流、等级鉴定和比赛等活动。
   (四)获得本会出版的刊物和学术资料。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交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会员资格:
   (一)申请退会。
   (二)不履行会员义务。
   (三)从事 会员的活动 违反本会宗旨的活动,不宜继续保留会籍。
    第十二条 在会员多的国家和地区设联络员。在有两个以上会员的国家和地区,为便于世珠联同各会员之间联络协商工作,组织协调会员参加世珠联在本国 或本地区开展的活动,建立联络员制度。有常务理事的国家和地区,由常务理事担任联络员。没有常务理事的国家和地区,由各会员协商确定或选举产生。  

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五)其它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务理事会协商通过。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如会员不能亲自出席,可以委派代表出席或以书面方式表示意见,视同出席。各种议案采取表决方式通过。一般议案由出席会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对修改章程等重要议案,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表决采用下列方式:
   (一)无记名投票。
   (二)举手表决。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社团法人或其指定代表人组成。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
    第十七条 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第十八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常务理事会成员。
   (三)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 。
   (四) 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出席,可以委派代表出席或以书面方式表示意见,视同出席。一般议案,须经到会理事(或代表)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修改章程等重要议案,须经到会理事(或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二)主持召开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向两会报告工作。
   (三)审议批准吸收会员和终止会员资格。
   (四)召开学术交流会议、举办珠算心算等级鉴定和比赛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三)决定秘书长助理的任免。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会长领导下,推动会务活动及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提名秘书长助理人选。
   (三)决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聘用。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五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基金。
   (三)捐赠。
   (四)利息。
   (五)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六条 经费支出:
   (一)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
   (二)秘书处办公及业务经费。
   (三)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公用经费开支(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为了减轻会员负担,秘书处举办各项活动,在经费开支方面要厉行节俭。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外部审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徽,以地球图形为轮廓线,中间菱珠串档,构成世界珠算心算联合会会徽。(
    第二十九条 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条 章程书写的中文、英文 、日文书写文本,同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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