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珠心算高级教练师综合评审第二次报名办法
【据中国珠算心算协会消息】鉴于珠心算高级教练师的评审条件发生了改变,且有部分条件较好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申报的情况,为体现公平竞争原则,中珠协拟面向全国,并通过各地珠协再次接受未申报珠心算高级教练师人员的参评申请。首批珠心算高级教练师综合评审第二次报名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参评人员首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铁道、新疆农垦及计划单列市(含原计划单列市)珠算协会领取并填写《拟评审珠心算高级教练师资格人员推荐表》,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和各地珠协要对参评人员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为了充分选拔人才,本次推荐各地不设名额限制。
2、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中珠协委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珠心算专业委员会组成珠心算高级教练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中珠协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信息包括通过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所在单位等。
3、通过评审的人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珠心算高级教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证书。
4、上报材料仍按中珠[2006]24号文要求办理。请参评人员按照珠心算高级教练师综合评审条件组织材料,认真撰写个人专业工作自传,并附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否则将按不够条件论处。
5、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30日。
6、其它要求或标准仍按照中珠[2006]24号文执行。
请各地珠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要求审核参评人员资料,严把珠心算高级教练师评审工作的资格审核关,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